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
所属分类:政府文件 阅读次数:1416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8:59:18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回头看”的通知, 12月2日,省安委会扩大会议对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明确提出要以更加严厉的措施,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大检查“回头看”,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切实落实省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检查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季节,尤其是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等领域,更是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5〕100号)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矿山方面,要严防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违规组织生产,严格执行停产停工报备制度,扎实开展以防范煤矿外因火灾为主的防灭火专项检查。要强化非煤矿山井下安全监管,切实抓好矿井通风,确保24小时通风;要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原油集输管道安全监控监测,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要立即停止运行,进行整改;要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采取抽查、暗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尾矿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治理,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实施关闭,要加快无主尾矿库治理进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治理内容、标准和进度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道路交通方面,要深化“营转非”车辆专项整治,强化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要严查三轮汽车、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要加大隧道内车辆管控力度,实施动态监测;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凌晨0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确保客运安全有序。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以及电力、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早部署、早安排、早动手,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和计划,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群众出行和生活安全。
二、坚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着力点,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排查治理隐患,是控制风险、减少事故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务必强化措施、严格责任、狠抓落实。
(一)建立安全隐患“四级清单”,层层强化治理责任和任务。一是“企业清单”。严格执行“一周一自查机制”,把自查自改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人头,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制定风险评估报告,明确整改方案、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并纳入企业治理清单;对查出的隐患及治理情况要及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核查。二是“县区清单”。各县(区、市)要严格落实“一月一排查制度”,建立每月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责任清单。三是“市区清单”。各市(区)要严格落实“每季大检查制度”,建立每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责任清单。四是“省级督办清单”。省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年度执法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调执法人员、随机抽查监管企业,开展督查、抽查为主要形式的“双随机、双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治理规定和要求,确保整改不留后患。凡是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需要停产整改的坚决停产整改,确保执法到位,严禁带病生产;凡是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必须严格落实处罚规定,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条件和规定,或是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必须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因关闭取缔不彻底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三)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实施不间断的滚动排查和隐患治理。省上组织的10个综合督导组要按照陕安委办〔2015〕96号通知和本次“回头看”的要求,在12月中旬完成“回头看”督查和检查任务,12月20日前提交工作报告。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针对第一轮隐患查处和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于治理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督办、问责、“一票否决”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挂牌一批、治理一批、消除一批。对于重大隐患的危害风险和整改难度要逐一进行研判,逐一制定治理方案,严格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和关键,深入开展大检查“回头看”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大检查“回头看”作为年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的重要举措,集中人力和时间,下大力狠抓落实。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回头看”。
(一)政府层面。
一是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实现了“五级五覆盖”和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
二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
三是督促整改重大隐患情况,着重检查是否所有重大隐患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并建立了档案;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实行了分级分类挂牌督办,并协调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防范措施。
四是执法措施落实情况,着重检查责令停产整顿企业是否真停真改,责令关闭取缔企业是否关闭到位。
五是解决突出问题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对上级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办法措施并抓好落实。
六是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是否组织落实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
(二)企业层面。
一是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二是是否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了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隐患治理层面。
一是国务院安委会第七督导组在陕检查期间查出的64项隐患,以及五个方面的问题和五项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按照陕安委办〔2015〕84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和落实。
二是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100项隐患治理情况。省安委会以陕安委〔2015〕11号文件,对今年1-7月份,各市(区)安委办上报的需要省级挂牌督办的隐患进行梳理,确定了由省委安会挂牌督办的100项隐患,实施督办。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是否按规定期限落实整改任务;企业是否进行评估,并制定整改方案。
三是大检查期间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情况。对8月中旬至11月底,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隐患,经研判、梳理由省市县分别挂牌督办的隐患共计2105项。其中省级挂牌督办34项、市级挂牌督办258项、县级挂牌督办1813项,是否按规定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治理销号。
四、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采取行之有效的检查方式,确保取得实效。
(一)企业全面自查。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企业对前一阶段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当地相关部门销号。
(二)实行对表检查。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回头看”主要内容,编制检查督查表,实行对表检查,切实增强检查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开展复查抽查。完善各市(区)、各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清单,逐一全面复查,省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随机抽查。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对辖区内所有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乡镇政府要作到隐患排查台帐清楚、责任明确、整改彻底、措施得力;县级政府要做到100%全面复查;市级政府按照比例不少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
(四)坚持严格依法。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严明、公正、规范执法。
(五)强化社会监督。要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现场检查执法,对依法受到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曝光;对备案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企业名单在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大问责力度。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企业、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省安委会将这次“回头看”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考评内容,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省督查核查问责事项线索上报省政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回头看”工作情况,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