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政府文件 阅读次数:1428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2日 14:58:28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
11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视频会议,通报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情况,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并就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总局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监管
冬季气候多变,雾霾、冰冻、大风等恶劣天气多发;能源、原材料消耗进入高峰期,生产经营、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等进入繁忙期,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企业赶工期、抢进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现象增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反弹;加之各类活动集中,人们容易分散精力,安全生产工作容易松懈,安全生产难度加大,发生生产事故风险加大,历来是火灾、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多发期。
各地区、各单位要深刻汲取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和压力,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冬季和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统筹抓好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狠抓薄弱环节、夯实安全责任;要认真开展好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并要着重对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监管
煤矿领域要狠抓煤矿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矿级领导井下带班制度。要重点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推动省、市、县挂牌督办的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销号。同时要扎实开展韩城、铜川、彬长、黄陵矿区的26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矿井安全互检工作,对白水、澄城、镇坪县和榆阳区煤矿安全攻坚战攻坚措施落实和“九项规定动作”完成情况加强督导检查。
要把煤矿防灭火专项检查作为重点,对基本建设矿井动火、动焊环节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矿井防尘洒水系统完善情况,主要机电设备硐室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小煤矿木支护淘汰和背帮背顶材料使用情况,矿井反风演习开展和矿井、采区及工作面反风系统完善情况,自救器管理使用情况等要重点开展检查,坚决防范煤矿火灾事故。
对自查和检查督查发现的重大火灾安全隐患,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整改,并按监管权限实施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认真或未按期整改销号的煤矿依法从严处罚; 对查实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煤矿坚决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等强制措施; 对超能力生产矿井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律实施上限处罚并取消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资格。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要强化对“营转非”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车站、码头、机场安全检查,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客运方案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预案,凡不能保证通行安全的,要果断采取管制措施,提前疏导分流,确保客运安全有序。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
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企业和危险工艺环节的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冬季防冻保温、检维修作业、开停车等环节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方面措施落实情况,要加强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等油气运营长输管线冬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五、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要针对冬季和节日特点,狠抓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故发生。要把节日重点活动场所和临建设施、焰火燃放场点作为重中之重,逐一排查,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故。要加强对水、电、油、气、暖等供应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落实应急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对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的大明宫五金机电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隐患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六、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超能力突出生产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要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或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非法运输、不按规定张贴产品流向登记标签,并进行流向信息化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大型烟花燃放活动的审批把关,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监管责任。
七、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要认真落实“专家会诊”监管工作要求,对36家中、省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家会诊”。并结合专家“会诊”结果,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安全条件差、安全风险高、安全隐患大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要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回头看”,对不能按期整改或对整改不重视、不认真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企业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执行“六必须、六禁止”规定,完善炮烟中毒、边坡失稳、车辆防滑等防范措施;遇到大雾等能见度较低的情况,露天矿山要停止作业,避免冒险作业。
八、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遇有暴雪、大风、大雾和强降温天气,严禁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严防坠落、坍塌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要继续深化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严格按规定编制和实施施工方案,严厉打击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强化施工现场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管理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重点做好生活区、仓库等重点部位选址评估和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