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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所属分类:标准化     阅读次数:1942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6日 13:30:33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安监〔2015〕157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

 

       为贯彻落实好《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安委办〔2015〕58号)要求,现将我省开展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是按照安监总办〔2014〕49号文件和陕安委办〔2015〕58号文件要求,经省安全监管局研究决定,由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担任我省二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受理企业提交的达标评审申请,审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评审单位的评审结论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审查报告;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

 

       二是为保持标准化评审工作的连续性,在省安全监管局没有公告新的二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前,企业可在现有的评审单位中自主选择满足陕安委办〔2015〕58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单位,开展评审工作;在省安全监管局对新的二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公告后,企业开展标准化评审工作时,应在新公告的评审单位中自主选择。

 

       三是我省二级标准化企业的公告工作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证书、匾额的制作发放工作委托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办理。

 

       请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迅速将文件转发到各企业。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