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政府文件 阅读次数:1431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2日 15:55:03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陕安委〔2015〕18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8·12”事故教训,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从8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至9月底,省、市、县三级根据隐患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分别对大检查中查出的2105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其中由省级挂牌督办的隐患34项(见附件1),由市级挂牌督办的258项,由县级挂牌督办的1798项。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狠抓事故隐患治理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挂牌督办隐患的集中治理工作,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挂牌督办隐患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隐患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管理,按照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狠抓隐患治理,切实做到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挂空档、不留死角。
二、强化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
针对此次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尤其是省级挂牌督办的34项事故隐患,各级、各部门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有关单位和行业专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对问题隐患突出、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要立即督促隐患单位停产整改,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及时跟踪督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治理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督办,实时掌握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隐患整改态度不认真、工作不落实或者整改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各市(区)安委办在市、县两级挂牌督办隐患全部销号前,填写《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周报表》(见附件2),于每周二17:00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省安委办。
联系人:蔺鹏、惠建和
电子邮箱:774783056@qq.com
联系电话:029-87293426、87293426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