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丨陕西省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所属分类:时政要闻 阅读次数:1442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2日 16:54:17
12月21日,中国应急管理报以《陕西省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题,报道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我省通过制度建设的系统推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抓重点、解难点、疏堵点、治热点,颁布8部地方法规和3部地方标准,形成80余项创新性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通过制度建设的系统推进,陕西省既治理了普遍性问题,又解决了关键性难题,激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动力源,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围绕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打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021年,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各地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组织考核巡查,高起点推动责任落实;省安委会印发《陕西省省级部门及中央驻陕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堵住监管漏洞,把源头管理和过程管理紧密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2022年4月,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细化分解为50项具体措施,划重点、列清单、分责任、控时限、严考核,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政府领导干部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实现责任清单全覆盖、无盲区,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企业落实安全责任。2022年7月,陕西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导致事故隐患或工作失误的行为,实行溯源倒查,予以追责,探索责任落实新途径,打造超前防范新格局。截至目前,该省开展事前问责1720例,约谈、通报党委政府和部门45个,事前问责企业1675例,严格问责问效,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月,榆林市出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九项制度》,严查重处各类事故,对安全检查“一查了之”、安全执法“一罚了之”、执法“宽松软”、监管“一刀切”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修订、制定安全管理制度87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32项。特别是针对员工习惯性违章问题,该公司建立《“三违”行为考核标准》《安全生产“三违”奖罚制度》,将员工违章行为考核与其工资挂钩,对拒绝违章指挥、举报“三违”行为进行奖励,对违章行为人员依照违章危害严重程度分别处以当月工资50%、30%、20%、10%的处罚。同时,对发生一起1人工亡事故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公司分管领导予以免职处分,对相关责任人根据应负责任大小严肃处理,督促各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整治重点领域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紧抓危险化学品、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问题,治理影响安全生产形势的风险隐患。 2020年8月,陕西省发改委、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审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管控好重大危险源,各地均已制定“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审制度,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源头管控。该省对172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一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12家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截至目前,该省“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和油气储存在线监测监控率、自动化控制率达100%。2021年1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18家企业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集中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反馈督办问题隐患132项。同时,陕西省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中。 长期以来,煤矿是陕西省重点监管领域,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陕西省制定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煤矿安全生产会商研判和协作合作工作机制,推出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等,制定煤矿安全管理六项标准规定——《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陕西省加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陕西省资源枯竭煤矿管理规定》,按照“一停二整三关”要求,全面完成煤矿灾害风险普查,开展128处整改提升煤矿安全综合评估,基本完成煤矿电子封条建设。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指导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煤矿瓦斯抽采等5项灾害治理企业标准,打出煤矿整治组合拳,把陕西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经验向全国推广,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21年9月,陕西省安委会制定印发《陕西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厘清能源、住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职责,明确了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无物业管理、无行业主管部门或实施自行管理的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021年9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联合制定《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加快闭库销号进程,推动全省尾矿库数量只减不增。2022年8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机制,在联席会议、日常沟通、联合行文、协同执法、隐患通报、信息共享六个方面加强协同,在执法检查、矿山尾矿库专项整治、落实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方面统一行动,避免重复发文、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 商洛市探索制定《商洛市尾矿库新增、回采、闭库销号管理办法》,按照总量控制、减量置换、指标管理原则,规定市域内尾矿库闭库销号2座批准新建1座,且销号指标可在全市交易。该举措既缓解了无主尾矿库治理资金短缺的问题,又激发了企业闭库销号的内在动力。截至目前,该市已批复同意4座尾矿库销号后置换尾矿库新建指标2个,6座尾矿库正在履行销号程序,2座尾矿库已经销号。 渭南市加快烟花爆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缩减至43家,同时通过政府资金补助,推动烟火药混药机和爆竹混装药一体机全覆盖安装,目前2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完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动态数据监测、重点区域监控,有效整治“三超一改”等顽瘴痼疾。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纵深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每年安全投入达数十亿元,煤炭智能化产能达90%以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100%装配了自动化控制系统、泄漏监测报警装置,钢铁冶炼、发电、水泥生产、机械加工等领域的连续运转系统全部采用远程集中控制。 超前防范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