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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委员会文件
所属分类:政府文件 阅读次数:2868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7:14:01
陕民社党发〔2020〕8号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委员会
关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和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
为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工作, 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要求
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升理论素养,认真汲取蕴含的辩证思想和方法论,提高真信笃行、知行合一的能力,牢记初心和使命,敢担当、善作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始终保持紧迫的使命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抓好学习、贯彻和落实。要将学习与当前中心工作综合统筹,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相结合,清醒认识国内国际形势,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二、学习内容
1.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其“两办”的重要文件和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
3. 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4. 党和国家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党的基本知识、党内各项规章,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5. 哲学、政治经济学、现代科技等社会文化历史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6. 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其它学习内容。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委员会
关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和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
为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工作, 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要求
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升理论素养,认真汲取蕴含的辩证思想和方法论,提高真信笃行、知行合一的能力,牢记初心和使命,敢担当、善作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始终保持紧迫的使命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抓好学习、贯彻和落实。要将学习与当前中心工作综合统筹,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相结合,清醒认识国内国际形势,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二、学习内容
1.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其“两办”的重要文件和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
3. 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文章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4. 党和国家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党的基本知识、党内各项规章,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5. 哲学、政治经济学、现代科技等社会文化历史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6. 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其它学习内容。
三、 学习形式
1 .常态学习活动。结合“三会一课”,落实年度学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活动,支部书记和负责人党员要自觉带头参加学习,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党支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党员个人要坚持自学,注重用好“学习强国”APP、“陕西先锋”等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2. 专题学习活动。对重要会议精神,领导重要讲话或有关重要文章组织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实际,积极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基层先进代表做辅导报告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辅导培训。党支部每年组织党章专题学习交流不少于1次。
3. 现场教学活动。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期组织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强化对党忠诚教育。结合重大活动和纪念日,组织党员谈心交流。
4. 调研成果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及服务对象、党员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设计专题,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开展成果交流。
四、 有关要求
1. 夯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建立“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制度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支部书记抓党建的重要举措,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细化工作举措,迅速掀起学习制度大落实的热潮。支部书记和负责人党员要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做到带头学、带头讲,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学做结合上做出表率。
2. 注重学习实效。要加强对学习制度落实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推进,以测促学、以见兴学、以奖助学、以优带学,确保学习的参与率、实效性和学习效果。
3. 加强督査宣传。学习制度落实情况将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内容,作为基层党建日常检查重点内容,作为先进单位、优秀个人的评比参考内容。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通过网络、宣传栏、报刊等媒介宣传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类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各单位典型事例和做法,及时上报活动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固化工作成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和浓厚工作氛围。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1 .常态学习活动。结合“三会一课”,落实年度学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活动,支部书记和负责人党员要自觉带头参加学习,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党支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党员个人要坚持自学,注重用好“学习强国”APP、“陕西先锋”等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2. 专题学习活动。对重要会议精神,领导重要讲话或有关重要文章组织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实际,积极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基层先进代表做辅导报告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辅导培训。党支部每年组织党章专题学习交流不少于1次。
3. 现场教学活动。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期组织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强化对党忠诚教育。结合重大活动和纪念日,组织党员谈心交流。
4. 调研成果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及服务对象、党员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设计专题,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开展成果交流。
四、 有关要求
1. 夯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建立“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制度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支部书记抓党建的重要举措,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细化工作举措,迅速掀起学习制度大落实的热潮。支部书记和负责人党员要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做到带头学、带头讲,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学做结合上做出表率。
2. 注重学习实效。要加强对学习制度落实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推进,以测促学、以见兴学、以奖助学、以优带学,确保学习的参与率、实效性和学习效果。
3. 加强督査宣传。学习制度落实情况将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内容,作为基层党建日常检查重点内容,作为先进单位、优秀个人的评比参考内容。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通过网络、宣传栏、报刊等媒介宣传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类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各单位典型事例和做法,及时上报活动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固化工作成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和浓厚工作氛围。
中共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