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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所属分类:政府文件     阅读次数:1504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3日 16:30:14

各市安委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省安委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8年陕西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2018年陕西省“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月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实施三项攻坚、助推追赶超越”为重点,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 “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6月1日,举行“陕西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全省各市(区)、县(区)可通过举办启动仪式、在媒体发表动员讲话等方式同步启动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市安委办要通过发表文章、专题讲座、巡回宣讲等方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三)“三项攻坚行动”媒体宣传活动。筹备组织参加3期“三项攻坚行动”政策吹风会,邀请省级三个专项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对“三项攻坚行动”进行政策解读。开展“三项攻坚行动”集中采访活动,省安委办组织省级主流媒体记者深入12个市(区)对“三项攻坚行动”进行采访报道。各市“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省级三个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媒体开设“三项攻坚行动”专题专栏,对“三项攻坚行动” 开展情况、具体措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执法检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等进行刊播。

(四)“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省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西安市设立主会场,有关部门设立现场咨询台,通过展板宣传、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安全政策措施和知识常识宣传。各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紧扣“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五)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6月份,省安委办组织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各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参赛,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号召社会大众积极参与,提高参赛覆盖面。

(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大赛。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等为内容,面向全国征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推出一批导向正确、风格多样、创意新颖、群众接受度高的安全生产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文化精品。对于优秀作品,将予以相应奖励,并通过省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双微”等平台进行推广展示。

(七)安全生产宣传“七进”。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规范》,按照责任分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广泛宣传居民用电、用气知识常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面向广大学生普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地震逃生等安全知识常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提高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八)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九)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省安全监管局将组织开展省、市、企联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互救自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全面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参与国务院安委办组织的其他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开展网上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歌曲大赛和摄影作品展,举办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市、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安排,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从5月开始,到12月结束。各市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和重点企业,开展好四个主题新闻宣传活动。

(一)“一带一路”主题。西安市作为“一带一路”起点城市,要积极配合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开展的“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应急管理调研采访活动,做好城市应急管理经验做法材料收集整理总结和宣传报道,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环境。

(二)安全生产责任主题。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宣传报道各市、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和单位。

(三)科技强安主题。宣传报道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挖掘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做好先进经验的推广。

(四)依法治安主题。结合全省《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对《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宣传;邀请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传递“强责任、严执法”的正能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策划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三项攻坚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应急救援等内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在媒体上开通安全生产专题、专栏,特别要发挥新媒体作用,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安全生产知识问答,播放安全生产微视频、公益宣传广告等,提高社会大众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能力。

(三)总结考评,健全机制。各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及时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宣传的重点内容,加强考核,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请各市(区)安委办、省级有关部门于5月20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贾俊芳 029-63916037

电子邮箱:ajjgy@shaanxi.gov.cn

附件:1.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