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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政府文件 阅读次数:1428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19:39:13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针对部分市安全监管局近期提出的关于修改中、省属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剧毒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批备案登记工作的建议,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处室专门进行了讨论研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应急预案审查备案权限相统一的原则,开展相关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审查备案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急预案审查备案由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审查备案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
二、对未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其他企业应急预案,继续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进行审查备案。中央在陕二级以下企业和省属企业应急预案由省安全监管局审查备案,市属企业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备案,县以下及私营经济成份企业由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备案。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