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安排部署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所属分类:政府文件 阅读次数:1426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4:37:34
日前,省安委会下发通知,迅速贯彻落实12月2日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通知明确,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对全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围绕防火间距、自动化控制与监测报警、工艺控制与生产操作、管沟与管网、演练与应急处置等12项内容,重点排查整治涉及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密度大于空气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安全距离及危运车辆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充装管理等。
通知要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扎实开展自查自改。涉及检查范围的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落实”;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落实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产停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结合近期开展的冬季安全生产暗查暗访、企业安全风险研判等工作,全面摸清涉及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底数及安全生产现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查问题、揭隐患,严追责、促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要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强化隐患治理。重大隐患要提请省安委办挂牌督办。省安委办将对大排查大整治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