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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所属分类:协会动态     阅读次数:1410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9日 10:32:02

我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12月17日,记者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已与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3年内,将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2016年底前,所有的市、县级政府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务区等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夯实监管责任,或者通过采取派驻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落实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职责,杜绝出现安全生产监管“盲区”。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7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所有人员都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在岗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记者 张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