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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所属分类:协会动态     阅读次数:1149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14:51:00

铜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安委会、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6〕2号)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去年12月中旬以来,全国相继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月6日,我省榆林市神木县孙家岔镇刘家峁煤矿发生事故,造成11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暴露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作为最大民生和当前的重要任务,确保群众平安过冬、安心过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问题和隐患,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和“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重点内容 
 
  此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以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油气管线、旅游景区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查找存在问题,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煤矿:全面彻底排查全市所有煤矿,按照“一矿一策、一矿一案、专人负责”的要求,严格隐患整改和整治。对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开采矿井边界煤柱、保安煤柱,采用房柱式方法采煤、存在大面积悬顶隐患、井下有发火迹象和擅自开采未经批准煤层的煤矿,整合在建矿井老系统没有关闭,新建和各类改造矿井边建设边生产的煤矿要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绝不留后患。对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分别超过5立方米/分钟和3立方米/分钟的煤矿,以及通风系统不可靠、通风设施不完善的煤矿,要停产撤人,进行专项整治,确保通风达标。对国有大矿周边小煤矿和进入煤巷施工的在建矿井,要一个不漏的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或非法违法生产、施工建设的,要坚决落实停产措施,问题严重、屡禁不止的,坚决予以关闭。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认真或未按期整改销号的煤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等强制措施,切实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突出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寄递物流等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领域,全面排查分析安全风险,制定针对性事故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针对岁末年初和节日特点,加大对交通运输站点、企业和重点车辆、路段的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露天采场、高陡边坡、排土场、防坍塌、防坠落、事故应急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严格火工品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盗采、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楼上楼、矿中矿以及超层越界开采、未按照设计要求随意乱堆乱放渣土等行为。 
  危险化学品:全面排查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各环节各类事故隐患,对存在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逐一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储存、销售、运输、安全距离不足等行为。 
  烟花爆竹:针对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储存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行为,确保安全。 
  建筑施工:全面排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吊装及拆卸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防坠落、防坍塌等措施。严查高边坡临边防护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等问题。 
  城镇燃气:全面检查全市燃气管网、地下管道、燃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隐患,解决设施老化、占压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全面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领域安全监管。 
  油气管线:严查违法违规占压、安全距离不足、交叉穿越等行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和巡检制度,加快省级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进度。 
  消防:全面排查汽车站、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加强节日游乐、“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的监督检查、监测监控,严格火灾、拥挤踩踏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堵塞封闭等问题。 
  旅游景区:全面排查危险路段、临边临崖道路、游乐设施、索道、缆车等特种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加强旅游节庆活动场所、游客聚集场所、大众娱乐场所、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其他行业部门也要结合岁末年初特点和各自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重点和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任务分工 
 
  此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区县全面排查、市级部门专项检查、市安委办督查的方式进行。 
  市上成立9个专项检查组,3个专项督查组,1个暗查暗访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专项检查组 
  第一组:由市煤炭局领导带队,陕西煤监局铜川分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参与,检查煤矿安全。 
  第二组:由市公安局领导带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与,检查道路交通安全。 
  第三组:由市安监局领导带队,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参与,检查非煤矿山安全。 
  第四组:由市安监局领导带队,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参与,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 
  第五组:由市住建局领导带队,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参与,检查建筑施工安全。 
  第六组:由市城管局领导带队,市安监局等部门参与,检查城镇燃气安全。 
  第七组:由市发改委领导带队,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与,检查油气管线安全。 
  第八组:由市公安局领导带队,市文广局等部门参与,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第九组:由市文物旅游局领导带队,市质监局等部门参与,检查旅游景区安全。 
  (二)专项督查组: 
  第一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刘丰奎同志带队,市安监局王刚、慕明、范睿超同志配合,督查宜君县、印台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文物旅游局。 
  第二组:由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寇新发同志带队,市安监局李力、姚广文、邓超同志配合,督查耀州区、市国资委、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 
  第三组:由市安监局总工程师屈宜生同志带队,市安监局田德虎、胡伟、赵引站同志配合,督查王益区、新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三)暗查暗访组:由市安监局纪检组长屈响应同志带队,市安监局宋波、霍登财同志配合,市级媒体记者参与,对各区县、市级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暗查暗访。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要把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首要任务来抓,立即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各区县要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和属地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措施,吸收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人员参与大检查活动,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做到检查全面细致,不留盲区和死角,坚决克服虎头蛇尾、走过场现象,切实增强大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督促企业认真扎实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按照“一患一策一档”要求,建立企业、区县、市级部门 “三级隐患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逐项核查整治。 
  (三)严格检查,狠抓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严查问题和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对前一阶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省、市、区县挂牌督办的隐患,必须逐一整改到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要进一步落实“打非治违”各项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严格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强化震慑和警示,坚决防止非法违法行为导致较大以上事故。 
  (四)加强督查,严肃追责。市安委办专项督查组和暗查暗访组将在“春节”前和全国“两会”前及会议期间,对各区县、市级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通报曝光。凡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检查不严格的,要逐级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整改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将按照《铜川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严肃追责。 
 
  请各区县、市级各专项检查组分别于1月13日、3月15日前将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