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 成立“建筑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所属分类:协会文件 阅读次数:1562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5:44:09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工作需要,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神,依据2016年2月国务院令第666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2018年11月16日省安全生产协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目的与隶属关系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便于协会建筑企业会员单位之间信息互通,优势互补,互帮互助,团结共赢,为全省建筑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共同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建立相应的专业信息管理平台。
二、机构设置
组织名称: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与协会秘书处办公室合署办公。
组织成员:
主任委员 1 人
副主任委员 2 人
办公室主任 1 人
委 员 7 人(含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建筑专业委员会是省安全生产协会直接领导下的专业分支机构,是省安全生产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另行设置银行账户,不另行制定章程,在协会领导下和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从相关专业单位会员中推荐产生,根据协会章程,由秘书处提名推荐,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实行任命制。
三、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在协会领导下,推进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专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协助协会组织起草,修改有关推进建筑业安全工作推荐标准办法规定。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意见建议。协助建筑企业做好建筑业安全生产产品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和科研成果推广,促进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组织专家技术人员,针对建筑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协会的各级各类检查提供技术方面的参考依据,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性服务。
(三)协助建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工伤案件投诉及争议调解,参与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建立建筑企业职工健康安全制度,关注和解决建筑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维护建筑企业和建筑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建筑行业各类信息收集管理,及时了解建筑企业设备设施使用状况,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各种设备管理工作,防止因机械安装、违规操作、质量技术差异、责任失职,而造成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组织开展会员单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交流合作、业务咨询、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建筑市场的情况变化,以实名制为先导组织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达到合格人才标准要求。以建筑业安全生产为主题,在协会领导下,积极推动创建全新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评基地,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到现代化全新平台。
(六)完善建筑专家技术人才队伍,建立专家人才库,为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考评、培训、教育,奠定坚实的人才技术基础。
(七)积极开展对建筑企业的公益服务活动,继续保持、推广“建设工程安全公众号”、“建设工程安全交流群”,免费为广大建筑企业提供安全交流平台,安全咨询服务。
(八)积极协助做好协会会刊《陕西安全》杂志和协会网站的投稿工作,及时反映省内建筑安全生产动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行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九)承办协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其他
“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的成员,首先应是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的会员单位,其次需根据相关专业填写《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联系人:孟华 电话(传真):029-87219979
邮 箱:sxpaws@163.com
地 址:西安市南新街29号建行大楼5-08室 邮编:710006
附件: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
2018年11月26日
根据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工作需要,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神,依据2016年2月国务院令第666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2018年11月16日省安全生产协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目的与隶属关系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防范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便于协会建筑企业会员单位之间信息互通,优势互补,互帮互助,团结共赢,为全省建筑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共同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建立相应的专业信息管理平台。
二、机构设置
组织名称: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与协会秘书处办公室合署办公。
组织成员:
主任委员 1 人
副主任委员 2 人
办公室主任 1 人
委 员 7 人(含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建筑专业委员会是省安全生产协会直接领导下的专业分支机构,是省安全生产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另行设置银行账户,不另行制定章程,在协会领导下和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从相关专业单位会员中推荐产生,根据协会章程,由秘书处提名推荐,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实行任命制。
三、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在协会领导下,推进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专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协助协会组织起草,修改有关推进建筑业安全工作推荐标准办法规定。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意见建议。协助建筑企业做好建筑业安全生产产品研发、新技术、新工艺和科研成果推广,促进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组织专家技术人员,针对建筑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协会的各级各类检查提供技术方面的参考依据,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性服务。
(三)协助建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工伤案件投诉及争议调解,参与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建立建筑企业职工健康安全制度,关注和解决建筑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维护建筑企业和建筑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建筑行业各类信息收集管理,及时了解建筑企业设备设施使用状况,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各种设备管理工作,防止因机械安装、违规操作、质量技术差异、责任失职,而造成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组织开展会员单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交流合作、业务咨询、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建筑市场的情况变化,以实名制为先导组织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达到合格人才标准要求。以建筑业安全生产为主题,在协会领导下,积极推动创建全新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评基地,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到现代化全新平台。
(六)完善建筑专家技术人才队伍,建立专家人才库,为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考评、培训、教育,奠定坚实的人才技术基础。
(七)积极开展对建筑企业的公益服务活动,继续保持、推广“建设工程安全公众号”、“建设工程安全交流群”,免费为广大建筑企业提供安全交流平台,安全咨询服务。
(八)积极协助做好协会会刊《陕西安全》杂志和协会网站的投稿工作,及时反映省内建筑安全生产动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行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九)承办协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其他
“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的成员,首先应是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的会员单位,其次需根据相关专业填写《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联系人:孟华 电话(传真):029-87219979
邮 箱:sxpaws@163.com
地 址:西安市南新街29号建行大楼5-08室 邮编:710006
附件: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建筑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协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