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和2019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安全文化 阅读次数:1828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5:44:18
陕应安协发〔2023〕10号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中安协标文办[2023]27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中安协标文办[2023]28号)精神,现将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及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标准
(一)省级示范企业依据《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修订版)》自主申报国家级示范企业。
(二)2019年命名的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按照中安协标文办[2023]28号文件要求提出复审申请。
(三)申报、复审材料:
1、申报国家级示范企业按照中安协标文办[2023]27号文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复审国家级示范企业按照中安协标文办[2023]28号文件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按照申报及复审材料要求自主申请(不以企业集团公司名义申报),由企业所在地市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中央企业须提交集团公司总部的审核意见,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秘书处(纸质材料汇编成册,电子版材料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U盘或电子邮件报送)。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
三、审核时间安排
9月21至10月10日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及复审企业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上报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企业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上报送流程自行上传申报材料(无推荐意见上传申报或复审资料无效),由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审核命名。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提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需要改进、创新的目标,通过总结自身建设的亮点与不足,找准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的方向,促进建设工作向更高标准推进。要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确保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联系电话:029-87222918
联 系 人:包仕凯18992878886、孟华13991955375
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十一道巷6号503室
电子邮箱:sxpaws@163.com
附件:2019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陕西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2023年8月4日
2019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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