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安全文化建设 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安全文化 阅读次数:2827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1:52:58
陕应安协发〔2021〕13号
各有关单位:
继2019年2月省应急管理厅第7次党组会议决定将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转交陕西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承担之后,今年6月又将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移交给省应急管理厅的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审查评估工作交由协会负责。为认真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标准
(一)煤矿企业依据《陕西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执行,其它行业企业依据《陕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执行。
(二)申报材料包括:
1、示范企业申请表;
2、安全文化建设自评表;
3、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安全标准化证书复印件;
6、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安全绩效及其他反映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方式: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申请,由企业所在地市应急管理局出具推荐意见(榆林、铜川辖区煤矿企业可由市能源局出具推荐意见;咸阳辖区煤矿企业可由市煤炭工业局出具推荐意见),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应急安全协会秘书处 (纸质材料按照申报推荐标准(二)顺序装订,汇编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U盘储存)。
推荐报送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1日。
三、评审安排
(一)9月1日至11月底,由省应急安全协会组织专家审核小组,按照《评价标准》对申报省级示范企业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考评。
(二)12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考核组的考核结果综合研究确定2021年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并发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命名。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各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安全文化示范引领的重要作用,把安全文化示范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广泛发动,注重创新及特色,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要严把申报质量关,侧重于基层生产经营单位,不以企业集团公司名义申报,着重选取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企业,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审核,严把质量关。
(三)提高认识,注重实效。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时间紧促,各单位要积极行动,守正创新,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确保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引领实效。
(四)申请创建示范企业要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全省安全文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联系人:包仕凯、孟华
联系电话: 029-87222918/87222915
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十一道巷6号502室
电子邮箱:sxpaws@163.com
附件:1、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评价标准
2、省级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评价标准
(注:附件在陕西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网站下载
http://www.snsafety.com/)
陕西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2021年7月29日